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推動「109年運動i臺灣計畫」問題及處理方式。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3月10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090006615A號函辦理。
二、活動註銷(未發生前置規劃費用)或延期辦理:請依「109年運動i臺灣計畫專案申辦作業原則」第11點附則5辦理。
三、活動註銷(已發生前置規劃費用):請備文來函說明原因,並檢附相關證明及前置規劃費用支出明細表,由本署據以專案簽辦。
四、執行期程仍維持原訂日期:年度性專案至109年12月10日止、一般性專案至109年11月30日止。
二、活動註銷(未發生前置規劃費用)或延期辦理:請依「109年運動i臺灣計畫專案申辦作業原則」第11點附則5辦理。
三、活動註銷(已發生前置規劃費用):請備文來函說明原因,並檢附相關證明及前置規劃費用支出明細表,由本署據以專案簽辦。
四、執行期程仍維持原訂日期:年度性專案至109年12月10日止、一般性專案至109年11月30日止。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張又文
發布時間:2020-03-16 12:04:47
下架日期:2020-12-31
發布時間:2020-03-16 12:04:47
下架日期: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