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公告「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及修訂費收費標準」業經修訂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主旨:「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及修訂費收費標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1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155995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條文、總說明、逐條說明)1份,請查照。
說明: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檔案清單 附件1.odt
來文本文.pdf
附件2.pdf
附件3.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品禎
發布時間:2020-02-17 18:06:37
下架日期:2020-03-02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