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教育部體育署「109年運動i臺灣計畫」,請務必落實活動保險乙事,未辦理保險者應不予同意核結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10月1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080034445F號函辦理。
二、依計畫申辦作業原則第壹拾壹點附則四規定,每項活動均須辦理保險,未辦理保險者,不予同意核結,係指應專為「該活動」辦理保險,不得僅依附於該場地之公共意外險。未依規定辦理保險之場次,該場次之補助經費全額註銷。
三、檢附「【奉核版】109年運動i臺灣專案申辦作業原則」乙份。
二、依計畫申辦作業原則第壹拾壹點附則四規定,每項活動均須辦理保險,未辦理保險者,不予同意核結,係指應專為「該活動」辦理保險,不得僅依附於該場地之公共意外險。未依規定辦理保險之場次,該場次之補助經費全額註銷。
三、檢附「【奉核版】109年運動i臺灣專案申辦作業原則」乙份。
檔案清單 |
【奉核版】109年運動i臺灣專案申辦作業原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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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張又文
發布時間:2020-02-15 09:21:29
下架日期:2020-12-31
發布時間:2020-02-15 0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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