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有關辦理教育部體育署「109年運動i臺灣計畫」,請務必落實活動保險乙事,未辦理保險者應不予同意核結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10月1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080034445F號函辦理。

二、依計畫申辦作業原則第壹拾壹點附則四規定,每項活動均須辦理保險,未辦理保險者,不予同意核結,係指應專為「該活動」辦理保險,不得僅依附於該場地之公共意外險。未依規定辦理保險之場次,該場次之補助經費全額註銷。

三、檢附「【奉核版】109年運動i臺灣專案申辦作業原則」乙份。
檔案清單 【奉核版】109年運動i臺灣專案申辦作業原則.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張又文
發布時間:2020-02-15 09:21:29
下架日期:2020-12-31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