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109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109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自109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9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受理申請。
二、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檔案清單 109-2要點.pdf
胡1.odt
胡2.odt
胡3.odt
胡4.odt
胡5.odt
胡6.odt
胡7.odt
胡8.odt
胡9.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海萍
發布時間:2020-02-06 13:34:47
下架日期:2020-02-18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