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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表列人權輔導團團員參加央團辦理之分區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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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10月14日師大公領字第1081028061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次工作坊: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二)第二次工作坊:108年12月13日(星期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請本縣人員輔導團團員建中國小林芳玉、苑裡國小階美玲、頭屋國中王怡雅參加。
四、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出席,如有課務亦請排代。
檔案清單 人權工作坊來文.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謝泯諺
發布時間:2019-10-23 18:59:23
下架日期: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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