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展覽作業要點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08年5月13日苗文客字第1080005353號函辦理。
二、相關作業要點詳如附件。
二、相關作業要點詳如附件。
檔案清單 |
108E0087634.pdf 390196_108D002290_108D2000722-01.pdf 390196_108D002290_108D2000723-0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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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洪寧
發布時間:2019-05-15 14:46:09
下架日期: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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