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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08年度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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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終身學習法」第14條規定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學習發展趨勢,教育部委請相關單位培植「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並鼓勵以自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終身學習課程及活動,擴增高齡者參加終身學習活動之機會,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期程自108年7月15日至108年11月30日止,委請國立中正大學協助辦理。為利本計畫順利執行,教育部於北、中、南區辦理分區說明會。說明會時間地點如下:
(一)北區:108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
(二)中區:108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苗栗縣新港國中小(苗栗縣後龍鎮校椅二路168號)。
(三)南區:108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小(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路231號)。
四、旨揭計畫及報名方式,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報名事項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粘小姐,05-2720411轉分機26111。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gsX7qMiNZqqYdnsbA。請鼓勵所屬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五、有關本案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申請辦理終身學習活動,請向本實施計畫-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詳細聯絡方式請詳實施計畫。
檔案清單 108教育部高齡自主學習團體終身學習活動帶領人運作實施計畫-核定.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高志偉
發布時間:2019-05-14 17:00:10
下架日期: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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