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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教育部本土教育會設置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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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46511號函辦理。
二、上開修正設置要點,自即日生效。
三、檢附旨案相關公文、「教育部本土教育會設置要點」及第三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活動時間 2017-06-07 00:00:00 ~ 2017-06-16 00:00:00
檔案清單 修正「教育部本土教育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如附件)-來文.pdf
106E1198004.docx
106E1198005.docx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徐敏芳
發布時間:2017-06-08 14:22:01
下架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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