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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展公告]苗栗縣第59屆科展展示版收件及評審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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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第五十九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實施計畫」辦理。
二、展示版送件:108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送至頭份國民小學活動中心)。(展示板應依照全國科學展覽會新修訂規格製作(展示板務必依規格製作,不符規格者不予收件),說明板為左右兩側各寬65公分,高120公分;中間寬75公分,高120公分;中間上方標題板寬75公分,高20公分。)
三、評審相關注意事項
1.評審日期:108年4月24日(三)上午9時至12時。
2.評審地點:頭份國小活動中心一樓
3.參賽隊伍人數:國中組至多3人,國小組至多6人,指導教師不得超過2人。
4.當日請穿便服(所著衣物避免出現學校名稱、姓名),以免引起評審公正性疑慮。
5.進入會場比賽中,請將手機、相機等電子通訊器材關機。
6.自備環保杯,比賽場地內提供飲水機。
7.當日上午08:30後清場,09:00後開始評審作業。
8.如需用電(筆電除外-自行充電),請於108年4月23日前告知主辦單位。
9.停車:請從頭份國小正門進入,依交通指揮人員指示依序停放。
四、評審結果:當日下午於教育處及報名網站公告。
五、作品開放參觀:4月24日(三)下午2:00至5月1日(三)中午12:00止,頭份國民小學活動中心(上班時間)
六、作品領回:5月1日(三)上午9:00至下午3:00止於頭份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七、頒獎典禮:108年5月1日下午13時30分起-頭份國小活動中心一樓。
八、參加全國科展說明會:頒獎典禮後舉行(預估15:00舉行,地點:頭份國小校長室,參加全國科展之指導老師務必出席,以利後續參賽指導研習及住宿安排)
九、其他競賽規定:均依苗栗縣第五十九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實施計畫及中華民國第59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十、本案承辦人:頭份國小教務主任羅偉仁037-663020轉12
十一、公差假:本屆科展賽事之作品送件、評審日、作品退件、頒獎典禮等,請學校給予相關人員公差假辦理。
檔案清單 中小學科展實施要點修正版1071218.pdf
公告~59科展展示版收件及評審注意事項.pdf
苗栗縣參加59屆全國科日程表.pdf
苗栗縣第五十九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實施計畫1080223-公告版.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彥禎
發布時間:2019-04-16 17:19:17
下架日期:20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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