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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8學年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申請,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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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國教署公文尚未送達,故先公告相關計畫填寫,俟國教署公文送達後將另發文通知
二、請於108年3月15日前依前開說明所列附件依序裝訂一式3份,逕送計畫至教育處學管科林芳琦輔導員彙整,電子檔請同步寄送至信箱rebeccaaaa04@gmail.com,主旨請註明OO學校108學年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申請,逾時不候。
三、有關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申請之注意事項如下:
(一) 外籍英語教師之聘任可採共聘方式,惟主、共聘之學校需分別向教育部申請聘僱許可,共聘之外籍英語教師,聘僱學校應審酌其於共聘學校間往返之路程時間及課程準備之負擔,每週核減授課節數2-4節,並確實發揮本國籍英語教師之協同教學功能。參與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之外籍教師,得視其實際參與程度,酌予減授其教學時數,最高不得超過4節。
(二) 受補助學校應積極辦理本專案,並應派員參與國教署辦理之外籍英語教師行政業務研習、協同教師課程規劃研習、外籍英語教師在職研習及相關會議,以瞭解本專案之運作,國教署將列入次年度補助員額之參考;若執行學校配合度不佳,且未妥善運用本專案之資源,則經評估後於次年度不再補助。
(三) 為讓外籍英語教師更了解學校,以利媒合,由本署協助引進外籍英語教師之學校,請提供3分鐘之學校簡介拍攝影片,並將影片檔寄至梁書云小姐信箱fetmoe@gmail.com,電話:(02)77341808。
(四) 檢送國民中小學學校聘僱外國語文教師員額審核表(附件一)、108學年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縣市範本)(附件二)、108學年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學校範本)(附件三)、108學年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撰擬補充說明(附件四)、108學年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學校概況表(附件五)、108學年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人數及任教學校一覽表(附件六),108年度外籍英語教師員額分配數及人事費一覽表(附件七)各1份。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林芳琦
發布時間:2019-03-06 16:11:15
下架日期: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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