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鶴岡國小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代理教保員甄選公告
苗栗縣鶴岡國小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代理教保員徵選簡章
一、依據:
(一) 教育部訂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教育照顧法施行細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二)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 苗栗縣政府108年2月13日府教學前字第1080027830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
2.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
(二)報名資格:符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0條、第21條、第57條規定,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三)任職前取得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
三、工作內容
(一) 入班進行幼兒園教學工作。
(二) 課程規劃、教案撰寫、教材準備、建立教學檔案、學生學習檔案、學前特殊需求個別化教育計畫撰寫…等。
(三) 協助處理幼兒園園務行政及保育工作。
(四) 教室環境管理與佈置。
(五) 依幼兒園園務需要彈性調整工作內容。
(六) 其它臨時交待事宜。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五、公告方式:
苗栗縣政府教育入口網 http://www2.mlc.edu.tw/test/schoolnews.asp
本校公佈欄http://web.hges.mlc.edu.tw/
六、報名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欄下載列印(各項表格不得任意變更,
並請使用A4紙張列印)。
(二)報名時間:民國108年0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至12時00分止。
(三)報名地點: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電話:037-235483
(四)報名費:免收。
(五)報名手續:
1.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至本校報名(如附件二),通訊報名不受理;逾時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2.報名時應繳付下列表件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訖即發還,影本由本校留存)
資格審查:報名應檢附下列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以A4大小影印並依序排列裝訂。
審查項目 注意事項
1.國民身分證 國民身分證影本貼於黏貼證件資料表(附件三)。
2.學歷證件 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或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請詳閱本簡章「二、甄選條件及資格」)。
3.相片 3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黏貼於甄選報名表上)
4.報名表 請自行列印填寫(如附件四),報名現場不提供報名表空白表格。
5.切結書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填具切結書(附件一)及檢附警察局最近3個月內開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七、甄選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108年02月19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
(請至鶴岡附幼快樂屋於8時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甄選地點:苗栗縣鄉鶴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微笑屋、香香屋
地 址:苗栗縣公館鄉鶴山村4鄰197號 電話:037-235483
(三)甄選方式:
1.口試(50%):範圍包括教育理念、輔導方法、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態、資歷、
個人檔案等,時間10分鐘。
2.試教(50%):自選教學主題進行統整性教學活動,時間10分鐘。
3.總成績相同時,依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甄選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八、榜示日期及方式:錄取榜單於甄選當日下午2時前,公告於本縣教育處之學校公告、本校網站公布欄,並以電話通知。
九、成績複查:請於108年2月20日9時至12時申請複查。考生申請複查成績,不得為以下行為:
(一)申請閱覽試卷。
(二)申請任何複製行為。
(三)要求重新評閱。
(四)要求告知各甄試委員及工作人員之相關資料。
十、報到地點及日期:請於民國108年02月21日上午9時至鶴岡國小附設幼兒園辦公室辦理報到。
十一、錄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來校報到並依起聘日上班,逾時視同未報到不予聘任,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十二、代理期間:聘任期限自108年3月0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
十三、薪給: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一、依據:
(一) 教育部訂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教育照顧法施行細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二)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 苗栗縣政府108年2月13日府教學前字第1080027830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
2.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
(二)報名資格:符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0條、第21條、第57條規定,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三)任職前取得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
三、工作內容
(一) 入班進行幼兒園教學工作。
(二) 課程規劃、教案撰寫、教材準備、建立教學檔案、學生學習檔案、學前特殊需求個別化教育計畫撰寫…等。
(三) 協助處理幼兒園園務行政及保育工作。
(四) 教室環境管理與佈置。
(五) 依幼兒園園務需要彈性調整工作內容。
(六) 其它臨時交待事宜。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五、公告方式:
苗栗縣政府教育入口網 http://www2.mlc.edu.tw/test/schoolnews.asp
本校公佈欄http://web.hges.mlc.edu.tw/
六、報名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欄下載列印(各項表格不得任意變更,
並請使用A4紙張列印)。
(二)報名時間:民國108年0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至12時00分止。
(三)報名地點: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電話:037-235483
(四)報名費:免收。
(五)報名手續:
1.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至本校報名(如附件二),通訊報名不受理;逾時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2.報名時應繳付下列表件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訖即發還,影本由本校留存)
資格審查:報名應檢附下列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以A4大小影印並依序排列裝訂。
審查項目 注意事項
1.國民身分證 國民身分證影本貼於黏貼證件資料表(附件三)。
2.學歷證件 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或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請詳閱本簡章「二、甄選條件及資格」)。
3.相片 3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黏貼於甄選報名表上)
4.報名表 請自行列印填寫(如附件四),報名現場不提供報名表空白表格。
5.切結書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填具切結書(附件一)及檢附警察局最近3個月內開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七、甄選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108年02月19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
(請至鶴岡附幼快樂屋於8時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甄選地點:苗栗縣鄉鶴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微笑屋、香香屋
地 址:苗栗縣公館鄉鶴山村4鄰197號 電話:037-235483
(三)甄選方式:
1.口試(50%):範圍包括教育理念、輔導方法、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態、資歷、
個人檔案等,時間10分鐘。
2.試教(50%):自選教學主題進行統整性教學活動,時間10分鐘。
3.總成績相同時,依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甄選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八、榜示日期及方式:錄取榜單於甄選當日下午2時前,公告於本縣教育處之學校公告、本校網站公布欄,並以電話通知。
九、成績複查:請於108年2月20日9時至12時申請複查。考生申請複查成績,不得為以下行為:
(一)申請閱覽試卷。
(二)申請任何複製行為。
(三)要求重新評閱。
(四)要求告知各甄試委員及工作人員之相關資料。
十、報到地點及日期:請於民國108年02月21日上午9時至鶴岡國小附設幼兒園辦公室辦理報到。
十一、錄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來校報到並依起聘日上班,逾時視同未報到不予聘任,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十二、代理期間:聘任期限自108年3月0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
十三、薪給: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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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岡附幼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1080214.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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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鶴岡國小 邱雪美
發布時間:2019-02-14 14:34:36
下架日期:2019-02-22
發布時間:2019-02-14 14:34:36
下架日期: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