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辦理「臺南市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案」訊息,請參閱。
一、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案」受理申請至108年1月10日(星期四)止。
二、績優選手現籍且最近十年內設籍臺南市(含原臺南縣市),且於98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參加賽事獲獎(詳細資格請參閱本要點第2條),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之國民,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
三、檢附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詢問承辦人鄭嘉綺小姐,電話:06-2157691#204。
二、績優選手現籍且最近十年內設籍臺南市(含原臺南縣市),且於98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參加賽事獲獎(詳細資格請參閱本要點第2條),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之國民,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
三、檢附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詢問承辦人鄭嘉綺小姐,電話:06-2157691#204。
活動時間 | 2018-12-25 00:00:00 ~ 2019-01-1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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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清單 |
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申請表.odt 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pdf |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黃國峰
發布時間:2018-12-26 12:50:29
下架日期:2019-01-10
發布時間:2018-12-26 12:50:29
下架日期:201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