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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有關「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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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5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186275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案來函一份供參。
檔案清單 1071025-教育部核發作業要點停止適用.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李依珊
發布時間:2018-10-29 14:19:35
下架日期: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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