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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苗栗縣書法類複賽現場寫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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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對象:107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苗栗縣初賽書法類各組前三名之學生。
二.比賽日期:107年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
三.比賽時間及流程:
(ㄧ)107年10月31日(三)上午8:30~9:00報到。
(二)09:00選手進場準備。
(三)09:20宣讀比賽規則。
(四)09:30~11:30正式比賽,於比賽開始10分鐘後不得入場,視同棄權。
四.比賽地點:通霄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五.用具:本校提供2張宣紙,其餘書法比賽用具參賽者自備。
六.停車:參賽師生車輛,請停通霄國小學校周邊,如:通霄鎮公所停車場、通霄圖書館旁停車場,校園內不提供停車。等候時間師長於9點20分後可至學校視聽教室休息。
七.報到時需填寫切結書,請參賽選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
八.比賽規則:如附件
九.若有相關疑問,請洽通霄國小輔導室劉玉盈主任037-752008轉31。
檔案清單 比賽規則.doc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賴惠真
發布時間:2018-10-25 14:07:35
下架日期: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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