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縣107學年度國小暨附幼得參加新進教師分發作業名單
一、依據107年7月16日本縣107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聯合甄選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名單如附件一。
三、 依本簡章第柒點第三項(第8頁)說明辦理分發作業:
(一)得參加分發作業者需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親自報到並參加分發說明會;如有重大事由不克親自參加分發時,須備妥委託書、准考證、應考者本人國民身分證及受託者國民身分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如健保卡、駕照等有相片之證件),始得參加分發,現役軍人須一併出具服役證明。
(二)各類科別依成績高低先後唱名依序填選志願學校,經唱名三次不到者,以放棄錄取論;由現場次一名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之。
(三)新進教師於分發完成後,同時於當場向現場各校人事辦理報到手續。
(四)經分發錄取之新進教師,於辦理報到手續後如欲放棄聘任,請填妥放棄聘用切結書,於107 年7 月24 日(星期二)上午9 時前親向錄取分發學校辦理。
四、分發地點:苗栗縣苗栗市啟文國小活動中心。
五、分發時間:107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
二、旨揭名單如附件一。
三、 依本簡章第柒點第三項(第8頁)說明辦理分發作業:
(一)得參加分發作業者需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親自報到並參加分發說明會;如有重大事由不克親自參加分發時,須備妥委託書、准考證、應考者本人國民身分證及受託者國民身分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如健保卡、駕照等有相片之證件),始得參加分發,現役軍人須一併出具服役證明。
(二)各類科別依成績高低先後唱名依序填選志願學校,經唱名三次不到者,以放棄錄取論;由現場次一名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之。
(三)新進教師於分發完成後,同時於當場向現場各校人事辦理報到手續。
(四)經分發錄取之新進教師,於辦理報到手續後如欲放棄聘任,請填妥放棄聘用切結書,於107 年7 月24 日(星期二)上午9 時前親向錄取分發學校辦理。
四、分發地點:苗栗縣苗栗市啟文國小活動中心。
五、分發時間:107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
檔案清單 |
1070716得參加新進教師分發作業名單(公告檔).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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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李依珊
發布時間:2018-07-16 18:57:29
下架日期:2018-07-30
發布時間:2018-07-16 18:57:29
下架日期:2018-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