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15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第二次)
一、本府指福星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統一公開甄選作業,服務地點及進用學校如下:
(一)北區(福星國小特教資源中心進用),名額1名:分配工作地點有大埔國小附幼。
(二)南區(苗栗國中特教資源中心進用),名額3名:分配工作地點有苑裡國小附幼、私立維多利亞幼稚園、僑成國小等3校。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報名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2.三年內(自112年7月30日至115年7月30日)曾受聘擔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八百小時以上之人員。
三、報名作業:
(一)報名方式:採取現場報名並進行資格證件審查。
(二)報名時間:115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20分起,並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三)報名地點:福星國小特教資源中心(地址:苗栗市中華東街62號)。
(一)北區(福星國小特教資源中心進用),名額1名:分配工作地點有大埔國小附幼。
(二)南區(苗栗國中特教資源中心進用),名額3名:分配工作地點有苑裡國小附幼、私立維多利亞幼稚園、僑成國小等3校。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報名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2.三年內(自112年7月30日至115年7月30日)曾受聘擔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八百小時以上之人員。
三、報名作業:
(一)報名方式:採取現場報名並進行資格證件審查。
(二)報名時間:115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20分起,並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三)報名地點:福星國小特教資源中心(地址:苗栗市中華東街62號)。
| 活動時間 | 2026-07-29 00:00:00 ~ 2026-08-29 00:00:00 |
|---|---|
| 檔案清單 |
115學年度月薪制助理人員招考簡章1150628.odt |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黃小姐
發布時間:2026-07-30 10:04:20
下架日期:2026-08-28
發布時間:2026-07-30 10:04:20
下架日期:2026-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