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年度澳視群英展翅計畫甄選資格相關事宜
一、本府114年12月11日府教務字第1140268947號函諒達。
二、有關甄選資格說明如下:
(一)參加本甄選之高中職二年級學生均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縣公立高中職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二年級學生。
(2)具備相當中級全民英檢(CEF架構B1級達聽讀)之資格者。
(3)在校學期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前開在校學期係在推薦學校一年級上、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等三學期加總後平均。
(4)在校學期德行評量為「表現優秀」以上,且未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前開在校學期認定期間如前款說明。
(二)參加本甄選之高中職一年級學生均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縣公立高中職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一年級學生。
(2)具備114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5科A級加註5個+以上者,惟是項成績不含寫作測驗成績。
(3)具備相當初級全民英檢(CEF架構A2級達聽讀)之資格者。
(4)一年級上學期在校學期成績達80分以上。
(5)一年級上學期德行評量為「表現優秀」以上,且未受警告以上處分者。
(三)參加本甄選之國中二年級學生均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縣公立國中或立案之私立國中二年級學生。
(2)具備相當初級全民英檢(CEF架構A2級達聽讀)之資格者。
(3)在校學期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前開在校學期成績係在推薦學校一年級上、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等三學期加總後平均。
(4)在校學期德行評量為「表現優秀」以上,且未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前開在校學期認定期間如前款說明。
三、承上,是項計畫內容除上開修正部分,餘同原計畫。
二、有關甄選資格說明如下:
(一)參加本甄選之高中職二年級學生均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縣公立高中職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二年級學生。
(2)具備相當中級全民英檢(CEF架構B1級達聽讀)之資格者。
(3)在校學期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前開在校學期係在推薦學校一年級上、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等三學期加總後平均。
(4)在校學期德行評量為「表現優秀」以上,且未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前開在校學期認定期間如前款說明。
(二)參加本甄選之高中職一年級學生均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縣公立高中職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一年級學生。
(2)具備114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5科A級加註5個+以上者,惟是項成績不含寫作測驗成績。
(3)具備相當初級全民英檢(CEF架構A2級達聽讀)之資格者。
(4)一年級上學期在校學期成績達80分以上。
(5)一年級上學期德行評量為「表現優秀」以上,且未受警告以上處分者。
(三)參加本甄選之國中二年級學生均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縣公立國中或立案之私立國中二年級學生。
(2)具備相當初級全民英檢(CEF架構A2級達聽讀)之資格者。
(3)在校學期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前開在校學期成績係在推薦學校一年級上、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等三學期加總後平均。
(4)在校學期德行評量為「表現優秀」以上,且未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前開在校學期認定期間如前款說明。
三、承上,是項計畫內容除上開修正部分,餘同原計畫。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小姐
發布時間:2026-01-27 10:33:38
下架日期:2026-02-06
發布時間:2026-01-27 10:33:38
下架日期:2026-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