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獅潭鄉永興國小學114學年度第1~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甄選類別、名額、任教年級及科目、錄取標準、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甄選類別、名額:國小一般類科教師,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一)代理實缺2名,聘期自完成報到日114.08.01起~115.07.31止。
(二)經甄審錄取之後,代理教師所占缺額、類別,由本校決定,不得異議。
(三)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5規定,錄與並報到代理教師,其服務
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且無違反公務
人員任用法第十四條各項情事者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二、 任教年級及科目:由學校安排。
備註:經甄試錄取代理教師,應配合學校校務及教學需要,不得拒絕其他科目之
教學及學校行政職務之安排。
三、 錄取標準:
(一) 按依總分高低依序錄取;總分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二) 總成績相同時,錄取順序如下:按教學演示、口試成績高低依序取。
四、 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 甄選方式:教學演示占 50%,口試占 50%,總分 100 分;另若具有英語或體育領域相關教學經驗為佳。
(二)成績計算方式:
1、 教學演示:國小三~六年級國語領域(版本翰林)或數學領域(版本翰林) ,單元自選,請準備教案3 份,試教時間每人 10 分鐘。
2、 口試:請自備自傳、教學檔案等資料以供參考,當場即席回答(含教育理念 班級經營、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口試時間每人 10 分鐘。
(三) 考試依當日應考報到順序,先進行教學演示,再進行口試。
(四) 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但任一項零分或總成績低於 8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成績相同時,依本簡章柒、三、(二) 規定辦理。
餘詳簡章
一、甄選類別、名額:國小一般類科教師,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一)代理實缺2名,聘期自完成報到日114.08.01起~115.07.31止。
(二)經甄審錄取之後,代理教師所占缺額、類別,由本校決定,不得異議。
(三)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5規定,錄與並報到代理教師,其服務
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且無違反公務
人員任用法第十四條各項情事者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二、 任教年級及科目:由學校安排。
備註:經甄試錄取代理教師,應配合學校校務及教學需要,不得拒絕其他科目之
教學及學校行政職務之安排。
三、 錄取標準:
(一) 按依總分高低依序錄取;總分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二) 總成績相同時,錄取順序如下:按教學演示、口試成績高低依序取。
四、 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 甄選方式:教學演示占 50%,口試占 50%,總分 100 分;另若具有英語或體育領域相關教學經驗為佳。
(二)成績計算方式:
1、 教學演示:國小三~六年級國語領域(版本翰林)或數學領域(版本翰林) ,單元自選,請準備教案3 份,試教時間每人 10 分鐘。
2、 口試:請自備自傳、教學檔案等資料以供參考,當場即席回答(含教育理念 班級經營、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口試時間每人 10 分鐘。
(三) 考試依當日應考報到順序,先進行教學演示,再進行口試。
(四) 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但任一項零分或總成績低於 8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成績相同時,依本簡章柒、三、(二) 規定辦理。
餘詳簡章
活動時間 | 2025-06-27 08:00:00 ~ 2025-07-09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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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清單 |
苗栗縣獅潭鄉永興國民小學114學年代理教師甄選簡章.pdf |
發布人:永興國小 朱晏賢
發布時間:2025-06-27 10:31:52
下架日期:2025-07-09
發布時間:2025-06-27 10:31:52
下架日期: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