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4月18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402919671A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三、申請時間:
(一)年度招生:114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5至8年級學生。
(二)第一次期中招生:11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至9年級學生。
(三)第二次期中招生:115年1月2日至115年1月15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至8年級學生。
四、請將相關資料備齊並逕寄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五、如有疑義請洽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02)2424-2802分機40。
六、檢附招生簡章1份。
二、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三、申請時間:
(一)年度招生:114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5至8年級學生。
(二)第一次期中招生:11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至9年級學生。
(三)第二次期中招生:115年1月2日至115年1月15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至8年級學生。
四、請將相關資料備齊並逕寄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五、如有疑義請洽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02)2424-2802分機40。
六、檢附招生簡章1份。
檔案清單 |
1140219671A-114學年度大德招生-附1.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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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陳先生
發布時間:2025-05-01 12:43:54
下架日期:2026-01-16
發布時間:2025-05-01 12:43:54
下架日期:202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