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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表列人員參加113學年度「健康與體育領域分團」分區策略聯盟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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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3月11日師大健衛字第1141006621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4年4月10日(星期四)9時至16時。
(二)、地點:彰化縣和美鎮新庄國民小學。
三、參加人員:大同高中何○志校長、五湖國小吳○志校長、苗栗國中彭○堯組長、教育處徐○斌課督、頭份國中朱○文教師、烏眉國中吳○菁主任、苑裡中學鍾○榮主任、苗栗國中劉○銓主任、獅潭國中賴○峰主任、照南國中潘○琪老師、大埔國小吳○彬主任、通霄國小劉○盈主任、南河國小劉○志主任、六合國小陳○興主任、照南國小羅○忠主任、梅園國小高○麟主任、五湖國小梁○琪主任。
四、本府同意出席之校長公(差)假登記,餘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亦請排代。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五湖國小行政聯絡梁主任(電話:911244轉11)。
檔案清單 來文.pdf
附件實施計畫.pdf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林小姐
發布時間:2025-03-24 17:10:29
下架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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