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有關114年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本府第四次初審收件期限為114年3月14日(五),逾期不予受理,有規劃申請之學校請把握送件期限。
一、本府113年7月10日府教體字1130145319號函暨113年7月13日本府教育處行政公告已諒達。
二、旨揭計畫係為擴展各級學校與新南向國家學校之體育運動雙向交流,加強我國基層學校運動團隊之比賽或移地訓練機會,及為強化我國與新南向國家之學校體育參訪研習,促進雙向學校體育教學及學術發展。
三、提醒各校114年度申請案本府第四次收件截止日期為114年3月14日(五),請於下班前送達本府承辦人,逾期不予受理,以免影響本府初審與送件申請期限。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體健科陳新雅科員037-559708。
二、旨揭計畫係為擴展各級學校與新南向國家學校之體育運動雙向交流,加強我國基層學校運動團隊之比賽或移地訓練機會,及為強化我國與新南向國家之學校體育參訪研習,促進雙向學校體育教學及學術發展。
三、提醒各校114年度申請案本府第四次收件截止日期為114年3月14日(五),請於下班前送達本府承辦人,逾期不予受理,以免影響本府初審與送件申請期限。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體健科陳新雅科員037-559708。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陳小姐
發布時間:2025-02-25 11:52:06
下架日期:2025-03-15
發布時間:2025-02-25 11:52:06
下架日期:2025-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