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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與學校「訂有合作計畫」並取得學籍之學生,有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之需求者,請上傳至「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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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0492號函辦理。
二、有關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與學校「訂有合作計畫」並取得學籍之學生,有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之需求者,請上傳至「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
三、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114.02.05-來文 國教署-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羅小姐
發布時間:2025-02-13 13:49:48
下架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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