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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泰安鄉士林國民小學114年廚工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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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苗栗縣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貳、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公告日期起至114年2月10日(星期一),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截止報名。(例假日除外)
二、報名資料於期限內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校總務處(苗栗縣泰安鄉士林村五鄰馬那邦26號),並請電洽確認(電話:037-962050#13)。
聯絡人:總務處黃仲志主任。
三、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參、領取簡章:
一、至苗栗縣政府教育處首頁(http://www.mlc.edu.tw)/教育處/學校公告,下載甄選簡章及報名表。
二、本人或委託代理人到本校總務處領取簡章及報名表。
三、免收取任何簡章領取費用。
肆、報考資格及條件:
一、限六十歲以下﹙甄選日為基準﹚,男女皆可,男性需役畢。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具原住民族身份者可加分。
四、國小畢業以上學歷。
五、具備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考試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
六、身體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者。
伍、報名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二、戶口名簿或戶口謄本影本乙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四、廚師專長證照影本乙份。(可檢附相關廚師經歷且擔任餐飲業相關工作或學校廚工經歷工作者)
五、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六、身體健康檢查表正本乙份。(一個月內公立或地區以上層級醫院,檢查內容須提出無法定傳染病、肝炎、肺結核等,檢查費用自付)
陸、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選:
一、經醫師證明有法定傳染病、肝炎、肺結核等症狀者。
二、受假釋處份者、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三、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四、經查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造假者。

柒、錄取名額:依成績高低排序錄用廚工正取壹名,備取若干名。

檔案清單 114年供膳人員(廚工)甄選簡章.pdf
114廚工報名表.pdf
發布人:士林國小 黃仲志
發布時間:2025-02-03 14:54:36
下架日期: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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