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30日臺教秘(五)字第1134103774號函辦理。
二、各校申辦學產基金補助114年度工讀服務活動,將於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三、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二、各校申辦學產基金補助114年度工讀服務活動,將於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三、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檔案清單 |
113.12.30來文--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PDF 113.12.30來文--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附件1).pdf 113.12.30來文--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附件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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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呂小姐
發布時間:2024-12-31 10:26:56
下架日期:2025-03-31
發布時間:2024-12-31 1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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