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表列人員參加強化「非健康教育專長授課教師」教學專業能力研習暨輔導團定期會議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活動辦理場次:
(一)第一場:
1.辦理日期: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9時至17時。
2.辦理地點:縣立苑裡高中。
(二)第二場:
1.辦理日期: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9時至17時。
2.辦理地點:照南國中。
三、參加人員:大同高中何0志校長、通霄國中羅0侃校長、仁愛國小伍0勳校長、五湖國小吳0志校長、教育處徐0斌課程督學、教育處王0慧課程督學、苗栗國中彭0堯組長、通霄國中黃0斌組長、苑裡高中鍾0榮主任、頭份國中朱0文教師、烏眉國中吳0菁主任、苗栗國中劉0銓主任、新港國中小張0興主任、獅潭國中賴0峰教師、照南國中潘0琪教師、五湖國小梁0琪主任。
四、本府同意出席之校長公(差)假登記,餘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亦請排代。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苗栗國中行政聯絡人彭組長037-320226。
二、旨揭研習活動辦理場次:
(一)第一場:
1.辦理日期: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9時至17時。
2.辦理地點:縣立苑裡高中。
(二)第二場:
1.辦理日期: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9時至17時。
2.辦理地點:照南國中。
三、參加人員:大同高中何0志校長、通霄國中羅0侃校長、仁愛國小伍0勳校長、五湖國小吳0志校長、教育處徐0斌課程督學、教育處王0慧課程督學、苗栗國中彭0堯組長、通霄國中黃0斌組長、苑裡高中鍾0榮主任、頭份國中朱0文教師、烏眉國中吳0菁主任、苗栗國中劉0銓主任、新港國中小張0興主任、獅潭國中賴0峰教師、照南國中潘0琪教師、五湖國小梁0琪主任。
四、本府同意出席之校長公(差)假登記,餘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亦請排代。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苗栗國中行政聯絡人彭組長037-320226。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林小姐
發布時間:2024-12-09 10:45:09
下架日期:2024-12-20
發布時間:2024-12-09 10:45:09
下架日期: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