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環境部「空氣品質標準」第3條、第4條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00217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環境部令、環境部函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內容各一份。
檔案清單 空氣品質標準第三條、第四條修正條文.pdf
修正總說明.pdf
環境部令.pdf
環境部函文.PDF
函轉環境部「空氣品質標準」第3條、第4條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函文.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賴小姐
發布時間:2024-10-14 15:06:56
下架日期:2024-10-28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