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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意願申請114年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實施計畫學校,於本(9)月10日(二)下午4時前提交檢核表一份(附件一)及計畫書一式五份(附件二),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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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9098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中小學學生閱讀素養,鼓勵各校辦理閱讀推廣活動,該署114年度賡續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旨揭計畫,補助項目及基準如下(附件三):
(一)、各校辦理校內讀書會、暑假閱讀與寫作營隊及其他特色閱讀活動等,每校最高補助2萬元。目前已獲教育部核定閱讀推動教師計畫學校,歡迎踴躍提案申請,若學校於計畫中加入e-PIRLS及多文本閱讀之資訊者,優先錄取。【因應教育部審核時程,請勿申辦114年寒假營隊。】
(二)、如編列講師鐘點費應提供講授課程時間、授課對象、講師資歷,以利審核經費編列。辦理閱讀活動或課程所需教材得以編列,請說明名稱或用途,比例不超過總經費20%。其他相關經費編列原則請依114年度閱讀推動計畫送件檢核表、實施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確實編列
(三)、本縣統籌規劃辦理國民中小學閱讀計畫及閱讀分享交流活動(最高補助15萬元),請新港國中小統籌協助提案,各校勿提出申請。
(四)、本縣至本計畫受補助之偏遠學校訪視閱讀推動情況(補助訪視費2,000元),請新港國中小統籌協助提案,各校勿提出申請。
三、本縣初選相關期程如下
(一):113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6時初審收件截止。
(二):113年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9日(星期四):委員書審。
(三):1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中午前於教育處入口網最新消息公告書
入選學校與時間。
(四):1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假縣立圖書館四樓講演中心召開縣內初審會議。請書審入選學校承辦人務必攜帶一份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出席初審會議。
(五): 113年10月2日(星期三):初審修正計畫送回本府截止日。請有需修正計畫學校提交修正後提案檢核表1份,修正後計畫書1式2份(含電子檔)。逕寄送教育處圖書資訊科(苗栗縣立圖書館)黃建科課督;及Email至 abcABC123@ems.miaoli.gov.tw信箱,以利彙整陳報國教署憑辦。
檔案清單 附件1-114年縣市政府所屬學校_檢核表 .odt
附件2-114年閱讀推動計畫 .odt
附件3-114年度閱讀推動計畫實施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 .pdf
發布人:圖書資訊科 黃先生
發布時間:2024-09-09 15:04:57
下架日期: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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