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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學年度單側聽損申請輔具補助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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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府113年8月16日府教特字第1130177475號函諒達。
二、旨案需求對象單側聽損係指非鑑定過之聽障學生且有輔具需求者,若貴校有需補助之學生,為免影響申請期限,請貴校(園)務必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前將「苗栗縣單側聽損學生FM調頻教學輔助系統申請表」校(園)內核章正本掃描檔寄至cute@ems.miaoli.gov.tw,另請於113年9月13日前將資料檢核表及申請表正本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檔案清單 單側聽損學生FM調頻教學輔助系統申請表_(1).docx.odt
本文.pdf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張小姐
發布時間:2024-08-19 18:55:26
下架日期: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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