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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2次第1~9招代理教師(含合理員額教師) 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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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2次第1~9招代理教師(含合理員額教師) 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甄選地點:苗栗縣獅潭鄉永興國民小學2樓電腦教室
(如有身心障礙應考人經本校同意為1樓綜合教室辦理(如附件六) 。
一、甄選類別、名額:國小一般類科教師,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一)代理實缺1名,聘期113.08.01~114.07.31。
(二)代理合理教師1名,聘期113.08.01~114.07.31。
(三)經甄審錄取之後,代理教師所占缺額、類別,由本校決定,不得異議。
(四)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5規定,錄與並報到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 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二、任教年級及科目:由學校安排。
備註:經甄試錄取代理教師,應配合學校校務及教學需要,不得拒絕其他科目之教學及學校行政職務之安排。
三、錄取標準:
(一)按依總分高低依序錄取;總分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相同時,錄取順序如下:按教學演示、口試成績高低依序取。
四、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甄選方式:教學演示占 50%,口試占 50%,總分 100 分。
(二)成績計算方式:
1、教學演示:國小三~六年級國語領域(版本翰林)或數學領域(版本翰林) ,單元自選,請準備教案3 份,試教時間每人 10 分鐘。
2、口試:請自備自傳、教學檔案等資料以供參考,當場即席回答(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口試時間每人 10 分鐘。
(三)考試依當日應考報到順序,先進行教學演示,再進行口試。
(四)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但任一項零分或總成績低於 8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成績相同時,本簡章柒、三、(二) 規定辦理。
餘詳簡章
活動時間 2024-07-12 00:00:00 ~ 2024-07-17 00:00:00
檔案清單 苗栗縣獅潭鄉永興國民小學113學年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130712.pdf
發布人:永興國小 朱晏賢
發布時間:2024-07-13 09:48:20
下架日期: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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