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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292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承辦人:林珮群,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02)7736-7488。
四、檢附國教署來函、商借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30617國教署函.PDF
作業原則.pdf
商借教師簡歷表.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4-06-20 10:12:57
下架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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