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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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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26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6日(星期四)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1429@mail.kl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原民特教組國際及少數族群教育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來函、作業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30517國教署函.PDF
作業原則.pdf
商借教師簡歷表.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4-05-20 10:23:13
下架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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