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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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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30日臺教社(二)字第1132401327B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檔案清單 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修正規定.odt
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之時數.pdf
發佈令.pdf
修正對照表--1130430修正發布.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林老師
發布時間:2024-05-08 18:15:17
下架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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