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
1.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9日臺教社(一)字第1070007441E號號函辦理。
2.檢附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各1份。
2.檢附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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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pdf 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條文.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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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徐韻茹
發布時間:2018-03-12 13:29:52
下架日期: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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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日期: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