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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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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3月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0260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4月3日(星期三)前以電子檔寄送簡歷表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j37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另案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來函、商借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30307國教署函.PDF
作業原則.pdf
113學年度國教署學前教育組商借教師簡歷表.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4-03-19 13:03:15
下架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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