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6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一至三年級組、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臺南市106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一至三年級組、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專四、五年級)組】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至107年3月31日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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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要點.pdf 106-2總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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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海萍
發布時間:2018-03-01 18:41:35
下架日期: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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