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教師專業審查會運作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76529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1月1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76529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旨揭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江小姐(電話:04-37061545)。
四、檢附國教署來函、國教署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供參。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旨揭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江小姐(電話:04-37061545)。
四、檢附國教署來函、國教署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供參。
檔案清單 |
1130111國教署函.PDF 1130111國教署令.pdf 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odt |
---|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4-01-12 14:08:12
下架日期:2024-01-26
發布時間:2024-01-12 14:08:12
下架日期: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