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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 條、第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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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7年2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48681E號函辦理暨本府107年2月5日府教學前字第1070026717號函諒達。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第2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2月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4868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黃小姐(電話:02-77367432)。
檔案清單 107E1241971.pdf
107E1241972.odt
發布人:學前教育科 李詩婷
發布時間:2018-02-05 15:35:35
下架日期:201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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