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核小組設置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6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21444920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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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06來文--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核小組設置要點停止適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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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呂小姐
發布時間:2023-11-08 10:23:13
下架日期: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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