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苗栗縣112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報名規定補充說明
一、依據本縣112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有關旨案競賽實施計畫第伍點(競賽組別及相關規範)與第捌點(報名規定),報名規定補充事項如下:
(一)第伍點、競賽組別及相關規範:同一位教師可重複擔任不同組別指導教師(如:生活科技國中組及資訊科技國中組可由同一位教師擔任指導教師);惟參賽學生考量競賽時間重疊及後續全國賽推派事宜,同一位學生僅能報名一項組別,不得重複報名多項組別。
(二)第捌點、報名規定:線上填報參賽報名表單時,隊伍名稱一律使用學校名稱(如:明仁國中),如同一校有2隊報名同一組別時,則以A、B隊區別(如:明仁國中A隊、明仁國中B隊)
三、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聯繫苗栗科技中心鄭助理(037-730118),有關競賽試題及場地相關問題,請利用下列Q&A網頁及提問表單進行發問,將由承辦單位統一回覆。
二、有關旨案競賽實施計畫第伍點(競賽組別及相關規範)與第捌點(報名規定),報名規定補充事項如下:
(一)第伍點、競賽組別及相關規範:同一位教師可重複擔任不同組別指導教師(如:生活科技國中組及資訊科技國中組可由同一位教師擔任指導教師);惟參賽學生考量競賽時間重疊及後續全國賽推派事宜,同一位學生僅能報名一項組別,不得重複報名多項組別。
(二)第捌點、報名規定:線上填報參賽報名表單時,隊伍名稱一律使用學校名稱(如:明仁國中),如同一校有2隊報名同一組別時,則以A、B隊區別(如:明仁國中A隊、明仁國中B隊)
三、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聯繫苗栗科技中心鄭助理(037-730118),有關競賽試題及場地相關問題,請利用下列Q&A網頁及提問表單進行發問,將由承辦單位統一回覆。
相關連結 |
競賽Q&A(答) 競賽提問表(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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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先生
發布時間:2023-11-07 15:20:08
下架日期:2023-12-17
發布時間:2023-11-07 15:20:08
下架日期:202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