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113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即將於112年10月31日截止,請踴躍推薦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9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2678號函(諒達)及110年4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39168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本獎項採推薦方式辦理,相關推薦規定及資訊請至官網(網址 https://nlaward.moe.edu.tw/)瀏覽。
四、旨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602,推薦資料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
五、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電子海報各1份。
二、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本獎項採推薦方式辦理,相關推薦規定及資訊請至官網(網址 https://nlaward.moe.edu.tw/)瀏覽。
四、旨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602,推薦資料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
五、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電子海報各1份。
檔案清單 |
來文.PDF 附件一、實施要點.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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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照片 |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羅課督
發布時間:2023-10-24 08:55:08
下架日期:2023-11-02
發布時間:2023-10-24 08:55:08
下架日期: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