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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業經教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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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該辦法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陳先生(電話:02-77365941)。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教育部令、修正條文及附件各1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20905教育部函.PDF
教育部令.pdf
修正條文.odt
附件.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3-09-08 09:19:57
下架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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