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於112年8月21日至10月23日受理經費受贈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1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31961A號函辦理。
二、依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第6條(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32117&log=detailLog)辦理。
三、旨案附件資料業經教育部於112年8月1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31961號公告並公告於網站專區(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6002)。
似、另依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第3條及第5條規定,有關受贈對象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一)職業運動業:
1、依公司法或人民團體法成立,於商業登記或組織章程中,載有從事職業運動或運動表演等事宜,並實際舉辦職業聯賽之職業運動聯盟。
2、經營參與職業運動聯盟舉辦之職業聯賽隊伍之營利事業、法人。
(二)業餘運動業:
1、經教育部核准辦理企業聯賽之特定體育團體。
2、經營參與經教育部核准辦理之企業聯賽隊伍之營利事業、法人、大專校院或地方政府。
(三)重點運動賽事:在國內舉辦國際綜合性運動會、國際單項運動錦標賽、國際職業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
四、若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朱先生,聯絡電話:02-87711826。
五、檢附來文、申請表及檢核表範本各1份。
二、依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第6條(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32117&log=detailLog)辦理。
三、旨案附件資料業經教育部於112年8月1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31961號公告並公告於網站專區(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6002)。
似、另依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第3條及第5條規定,有關受贈對象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一)職業運動業:
1、依公司法或人民團體法成立,於商業登記或組織章程中,載有從事職業運動或運動表演等事宜,並實際舉辦職業聯賽之職業運動聯盟。
2、經營參與職業運動聯盟舉辦之職業聯賽隊伍之營利事業、法人。
(二)業餘運動業:
1、經教育部核准辦理企業聯賽之特定體育團體。
2、經營參與經教育部核准辦理之企業聯賽隊伍之營利事業、法人、大專校院或地方政府。
(三)重點運動賽事:在國內舉辦國際綜合性運動會、國際單項運動錦標賽、國際職業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
四、若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朱先生,聯絡電話:02-87711826。
五、檢附來文、申請表及檢核表範本各1份。
檔案清單 |
檢核表參考範本.ods 公告受贈單位申請表.odt 來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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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潘先生
發布時間:2023-08-15 19:05:01
下架日期:2023-10-23
發布時間:2023-08-15 19:05:01
下架日期: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