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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辦理「人權75 設計起舞 Color Our Rights」第2屆人權海報設計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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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2年6月12日委台權字第1124130703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人權教育及交流,鼓勵各界參與人權事務,爰辦理旨揭海報設計競賽,透過海報設計的創作過程,讓參賽者體悟人權理念與價值,並將人權精神以具體的設計形式呈現,啟發社會對於人權關懷、保障及促進觀念。
三、本屆競賽主題為呼應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DHR)75周年「UDHR 75」相關活動,將世界人權宣言各條文精神及意涵融入海報進行設計(參賽作品至少需對應1項條文以上)。(詳參報名簡章)
四、本屆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下同)9月4日,暫定於11月1 日公布得獎名單,並於12月舉行頒獎典禮。
五、活動辦法:
1.參賽資格:
(1)不限國籍。學生組須為高中職以上在校者,社會組須為年滿18歲者。
(2)限個人(即一人)參賽且僅能擇一組別報名。
(3)參賽作品須以電腦繪圖自行創作,不得使用AI(人工智慧)做圖像生成。
(4)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頂用他人名義參賽,且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並未曾獲獎或公開表揚、公開發表及公開展示。
(5)為鼓勵各界關心人權議題,並一同參與本活動,本次徵件不限報名件數,惟如得獎僅取最優勝作品,以不重複得奬為原則。
(6)以上所列資格若有不符,經檢舉且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追回獎項及獎金。
2.參賽組別:
(1)學生組:高中職以上在校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及入學者。報名時須各上傳一件可佐證之官方身分證明文件及在學證明文件(如:學生證、畢業證書、在學證明或錄取證明等擇一上傳)。
(2)社會組:年滿18歲者(2005年6月1日前)均得參賽。報名時須上傳可佐證之官方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
備註:未滿18歲者(2005年6月1日後),須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六、活動詳情請至競賽報名網站(網址:https://nhrc-postercompetition.net/)查詢或撥打02-25051180 分機790 人權海報徵件小組洽詢。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李小姐
發布時間:2023-06-15 18:54:30
下架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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