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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年優先推行18-21歲青年發放1200點文化幣,鼓勵青年探索多元藝文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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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56765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藝文消費人口,並達促進藝文產業發展之目的,
文化部參考歐洲國家青年藝文體驗及消費補助政策,於112年
優先針對18至21歲符合資格青年,每人發放成年禮金1,200
點文化幣(1點等值新臺幣1元),可使用於藝文展演及文
化體驗、視聽娛樂、圖書及文創工藝等,全國超過1萬個藝
文消費點折抵使用,即將於112年6月6日開始領取使用,使
用期限至113年6月30日止。
三、相關訊息詳如附件。
檔案清單 來文附件.PDF
來文.PDF
宣傳海報.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徐老師
發布時間:2023-06-16 17:39:21
下架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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