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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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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府112年6月1日府教務字第1120127208號函諒達。
二、為促進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英語學習風氣,進而提升學生英語能力,特訂定旨揭計畫,先予敘明。
三、首揭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本縣在學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111學年度(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英文檢定者。
(二)獎勵通過英檢項目:小學英檢(GEPT Kids)、全民英檢(GEPT)、小多益(TOEIC Bridge)、多益(TOEIC)。
(三)申請標準:
1、國小學生:
(1)參加小學英檢(GEPT Kids),筆試獲8個以上太陽,口試獲4個以上太陽者。
(2)參加全民英檢(GEPT)初級檢定以上,並通過初試(聽與讀)與複試(說與寫)兩階段,取得證書者。
(3)參加小多益(TOEIC Bridge)測驗,分數達60分以上,且聽力須達26分,閱讀須達34分。
2、國中學生:
(1)參加全民英檢(GEPT)初級檢定以上,通過初試(聽與讀)與複試(說與寫)兩階段,取得證書者。
(2)參加多益(TOEIC)測驗,分數達225分以上,且聽力須達110分,閱讀須達115分。
(四)申請日期:112年8月1日至112年10月15日止,申請人檢具資料由就讀學校彙整後親送或郵寄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洪燕青老師(360苗栗市維新里僑育街131號,電話:037-732575),若申請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工作日當日,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本府得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者本府得要求申請者限期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本府得不予受理。
四、每個教育階段(國小、國中)僅能選擇其中一項目申請一次;且不同教育階段不得重複請領同一項目。
檔案清單 112苗栗縣國民中小學生通過英語檢定獎勵實施計畫(發文學校版).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小姐
發布時間:2023-06-05 16:37:46
下架日期: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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