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縣112學年度高中暨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時程表及申請表件等相關訊息
一、依據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以下稱自治條例)及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辦學績效考評實施計畫(以下稱考評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縣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條、第5條及第6條之國小、國中及高中校長任用資格,並具備前揭自治條例第12條積極要件,且無同條例第13條之消極要件者,得依自治條例第8條及考評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檢附相關遴選文件資料連同申請書,共一式18份,於112年(下同)5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免備文逕送本府彙辦。
三、本府將於5月31日(星期三)公布申請連任及異動學校名單,請申請遴選校長於6月5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具所附志願表送府彙辦。
四、另依前開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校長出缺或校長申請連任、異動之學校,需選舉學校教師及家長會代表各乙名,擔任該校校長遴選作業教師及家長會浮動委員,先予敘明。
五、再者,教師代表應由學校全體教師(編制內教師)選舉之,請將選舉會議做成紀錄,留校備查;家長會代表則應依苗栗縣立國民中小校長遴選委員會家長會浮動委員選舉辦法選出,請申請參加本次校長遴選作業學校務必配合辦理,並於6月5日(星期一)前,按所附格式將前揭委員名單報府彙辦。
六、檢附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苗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家長會浮動委員選舉辦法、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辦學績效考評實施計畫、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辦學績效考評表、苗栗縣112學年度高中暨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程序日程表、苗栗縣112學年度高中暨國民中小學校長申請連任及遴選作業申請書及志願書、苗栗縣辦理112學年度高中暨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家長會代表及教師代表名冊各乙份供參。
二、本縣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條、第5條及第6條之國小、國中及高中校長任用資格,並具備前揭自治條例第12條積極要件,且無同條例第13條之消極要件者,得依自治條例第8條及考評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檢附相關遴選文件資料連同申請書,共一式18份,於112年(下同)5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免備文逕送本府彙辦。
三、本府將於5月31日(星期三)公布申請連任及異動學校名單,請申請遴選校長於6月5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具所附志願表送府彙辦。
四、另依前開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校長出缺或校長申請連任、異動之學校,需選舉學校教師及家長會代表各乙名,擔任該校校長遴選作業教師及家長會浮動委員,先予敘明。
五、再者,教師代表應由學校全體教師(編制內教師)選舉之,請將選舉會議做成紀錄,留校備查;家長會代表則應依苗栗縣立國民中小校長遴選委員會家長會浮動委員選舉辦法選出,請申請參加本次校長遴選作業學校務必配合辦理,並於6月5日(星期一)前,按所附格式將前揭委員名單報府彙辦。
六、檢附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苗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家長會浮動委員選舉辦法、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辦學績效考評實施計畫、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辦學績效考評表、苗栗縣112學年度高中暨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程序日程表、苗栗縣112學年度高中暨國民中小學校長申請連任及遴選作業申請書及志願書、苗栗縣辦理112學年度高中暨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家長會代表及教師代表名冊各乙份供參。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陳先生
發布時間:2023-05-17 16:27:08
下架日期:2023-05-24
發布時間:2023-05-17 16:27:08
下架日期:202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