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澎湖縣政府有關申請112年縣外介聘至該縣文光國中表演藝術科服務之教師相關應注意事項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2年4月26日府教學字第11200258471號函辦理。
二、有關介聘至該縣文光國中表演藝術科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澎湖縣政府來函一份供參。
二、有關介聘至該縣文光國中表演藝術科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澎湖縣政府來函一份供參。
檔案清單 |
1120426澎湖縣政府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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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3-04-27 19:21:43
下架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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