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申請112年縣外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注意事項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17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20494554號函辦理。
二、有關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及附件各一份供參。
二、有關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及附件各一份供參。
檔案清單 |
1120417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1120417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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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3-04-20 13:41:53
下架日期: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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