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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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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該部112年4月1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14964B號函辦理(附件1)。
二、「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第6點及第3點附件1(附件2、3),業經該部於112年4月1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14964A號令(附件4)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洪懷鴻科員(電話:02-8771-1479)。
檔案清單 來文.pdf
第6點修正.odt
第3點附件1修正.pdf
令.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潘先生
發布時間:2023-04-17 16:22:34
下架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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