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修正之「公私立社教機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532號辦理。
二、旨揭指引修正重點為自112年4月17日起,搭乘公眾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接駁車)由「規定戴口罩」調整為「建議戴口罩」。
檔案清單 公私立社教機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20417.pdf
公眾運輸交通工具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1120417.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洪小姐
發布時間:2023-04-14 14:03:23
下架日期:2023-04-27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