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之「公私立社教機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532號辦理。
二、旨揭指引修正重點為自112年4月17日起,搭乘公眾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接駁車)由「規定戴口罩」調整為「建議戴口罩」。
二、旨揭指引修正重點為自112年4月17日起,搭乘公眾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接駁車)由「規定戴口罩」調整為「建議戴口罩」。
檔案清單 |
公私立社教機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20417.pdf 公眾運輸交通工具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1120417.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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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洪小姐
發布時間:2023-04-14 14:03:23
下架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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